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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
作者:[] 文章来源:[] 发布时间:[2023-06-01] 阅读次数:[]

    

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,维护学院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实验室安全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,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;各实验室责任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加强自查,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,确保实验室安全;

第二条 学院实验与技术岗位教师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;学院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;

第三条 实验室责任教师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,落实本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明确安全管理各项规定,落实安全风险防范预案,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;实验室安全员在实验室责任教师的指导下,具体负责本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;

第四条 各实验室需开展安全自查,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,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实验室相关师生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,做好会议记录工作,强化安全意识;核查安全制度、责任体系、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,实行问题排查、登记、 报告、整改、复查的“闭环管理”;建立检查台账,记录每次检查情况;

第五条 各实验室根据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值日制度;各实验室责任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需督促、检查落实情况;实验室安全员需如实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志;

第六条 寒暑假期间,学院公共实验室安排相关责任教师负责假期值班,值班人员需切实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;假期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,定时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,不得擅离职守。

第七条 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其他应关闭的仪器设备, 关好空调、门窗等;

第八条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进入实验室;

第九条 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,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;

第十条 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,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,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处理,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。

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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